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控制科技能競賽選手遴選實施計畫
112-2期末科務會議通過(20240625)
一、目的:
為提升本科學生技能操作,鼓勵技藝發展,遴選技能競賽選手參加相關技能競賽,為校爭光,特訂本實施計畫。
二、遴選對象:
本校控制科高二學生及113學年度入學綜高控制組高二學生(不含轉學生)。
三、遴選資格:
四、遴選方式及配分:
為遴選優質學生代表本科參與相關技能競賽,遴選總分平均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至多遴選6名,如遴選不足額將由指導老師另案討論。遴選配分方式如下所示,若學生先取得機電整合丙級證照,則額外加總分10分。
五、 技能競賽選手培訓相關限制:
(1)若三隊皆入圍全國賽,經三隊討論後,擇一參加全國賽(兩隊)及工科賽,名次高者先選擇。
(2)其餘情況,則由指導老師決定,不得異議。
4. 選手培訓期間須配合訓練計畫及遵守指導老師相關要求,若有違反者,經科務會議討論後,視情況決議是否取消選手資格。
六、 選手培訓經費來源:
本科技能競賽選手在正常訓練下所需之材料與設備皆由本科實習材料費、相關補助計畫項下支應,選手無需負擔任何費用。如有任意破壞或不當使用者,則須照價賠償。
七、本實施計畫經控制科科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